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0 19:49:40浏览次数: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评优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
201120122013级普通本、专科在籍学生(不含休学学生)。
二、评优条件及办法
    评选条件及办法按《湘潭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十佳班级必须按照《十佳班级评选条件及办法》(见附件十三)进行评选。
三、评优名额及标准
    1、评优指标分配见附件一;
    2、优秀社会工作者用于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主持学校大型活动;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取得良好社会反响的学生。
   3、三好学生评选比例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均不超过在校学生总人数的10%,由院(系)组织申报,学生工作部(处)审定。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评选产生,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
   4、先进班集体由院系评选上报,占参评学生班级的10%,报学生工作部(处)初审、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十佳班级由院系推荐,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选,全校共评选10个十佳班级。
 四、表彰、奖励办法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本人档案;十佳班级、先进班集体颁发荣誉证书;获奖集体和个人在校报上公布。
 五、评优评选工作要求
1、各班要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实事求是,做到公正、公开、客观、合理。
2、对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资格,对未经许可,擅自在校内外租住房屋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3、休复学、转专业和留级学生在新班级满一学年的,评优评选在新班级进行,未满一学年的在原来班级进行。
4、报送材料
 1)《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附件七)、《十佳班级申请表》(附件八)、《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九)及相关附件材料各一份。参评十佳班级的班级需同时报送《十佳班级申请表》及《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并需报送相关佐证材料。参评班级,都必须报送《班主任工作手册》和《班级工作手册》。
 2)《院系综合评优汇总表》(附件二)、《三好学生标兵申请汇总表》(附件十)、《十佳班级申请汇总表》(附件十一)、《先进班集体申请汇总表》(附件十二)各一份,只需报送电子版。
 3)《优秀社会工作者情况登记表》(附件十四)。
   5、各班务必在1125日前将所有评奖评优材料报至院学工办。
联系人:谭烨晗 电话:15773282112 
邮箱:13级发送至563599571@qq.com
   12级发送至a15129395718@126.com
   11级发送至627243572@qq.com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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