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2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4 11:02:08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1-2022-2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学院转专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动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建设,结合学校转专业最新安排及通知,现将2022年上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通知要求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同层次、同批次招生的专业之间进行。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安全工程专业通过职高对口方式录取的学生及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学校其他本科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2、通过面试考核接收的艺术类等学科专业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

4、已转专业的;

5、学校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三)基本原则

转出:学院不应以学业成绩优良作为唯一转出评价标准,而应以学习态度、学业成绩、个人兴趣爱好等作为充分理由综合衡量。如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在该专业该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15%以内,学院须放开审批。

转入:学院应认真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转入理由、专业需要的知识结构及学习能力,切实把好“转入关”,制订相应的转入条件、程序,对外公开。转入接收不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25%。

学生可以同时填报两个拟转入专业志愿,如填报两个,须填写两份《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在申请转入专业后标注“1”或“2”(“1”代表第一志愿;“2”代表第二志愿)。

如有个别学生学习态度端正,且现专业学习确有困难或确有某专业特长,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其所在专业转出人数如突破15%,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单独交学校教务处。学校请转入学院对此类学生转出理由、学习兴趣、专业所需基础知识进行考察或单独考核后再确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申请转入的学生一般须符合转入学院的基本要求。

学生在所在学院内部转专业不受专业转出、转入指标限制。

转入学院须对学生的申请签署明确意见:对拟接收学生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对符合学院转入要求,但超出转入指标的,给出替补顺序;对不同意接收的也要在学生申请表和学院汇总表中签署明确意见(在汇总表中对同意接收学生标注同意接收”;对替补的学生标注“替补1,替补2······”;对不同意接收的学生标注 “不接收”)。学校原则上按学生第一志愿确定转入专业;转入指标如有差额,学校将按学院替补顺序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二、转出

有意向转出的同学于2022年3月1日上午11:00前提交《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个人成绩单纸质档转专业理由务必填写充分卜韶芬老师处(土木楼A329)。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未经报名及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名的无效。学院依据学校通知要求、按程序审核同意转出申请并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

三、转入

材料提交:有意向转入本院专业的同学于2022年3月1日上午11:00前提交《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个人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转专业理由务必填写充分)卜韶芬老师处(土木楼A329)。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未经报名及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名的无效;应如实填写、提交各项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专业考核2022年3月2日,学院组织专家考核申请者。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下拨指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转专业学生。

学院审定2022年3月3日,学院依据学校通知要求、按程序审定转专业名单。

材料上报2022年3月4日将所有材料提交给教务处,学校将及时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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