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30 16:37:15浏览次数: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通知》等推免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 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 强化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龙志林

副组长:陈幸华、赵荣国

 员:印长俊、刘正才、陈俊、邓代强、龙激波、邓旭辉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080100力学、081400土木工程、085900土木水利三个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具体实施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申请条件

1、凡获得推免生试资格的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院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推免类型、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院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研究生,可接收推免人数最多可达专业招生人数的50%。

、复试流程  

1.凡有意推免我院的考生,请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我院推免申请资料收集邮箱:110741308@qq.com (请以“本科学校+推免专业+姓名”的方式命名),以便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复试。

推免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为:

1)《湘潭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

2)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A4纸规格):

a.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学院公章;

b. 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c. 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模板见附件2),d. 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e. 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2.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研究生的简章和专业目录,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个人信息和专业志愿。

3.本着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的原则,我院将分批次审核申请推免研究生的信息,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我院招生条件且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发送复试通知。

4.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与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了解推免研究生的相关政策信息。

六、复试内容

具体时间和复式方式将通过电话通知,并在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网站公布。后期如有学生填报我校推免研究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好志愿后,可直接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复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外校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复试),考察学生的德、智、体、能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并作出具体评价,给出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

七、录取

1.录取要求

(1)申请者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推荐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2.预录取。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研究生,由学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发布预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预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我校将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E-mail与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或者我院进行联系。

八、奖励政策

硕士推免生

1)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学校特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后两年按照学校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确定)和助学金(6000元/年)。学校优先提供硕士推免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2)硕士推免生可优先选择学科专业和指导教师,优先列入研究生创新项目计划支持,优先推荐到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优先推荐本校硕博连读等。

3)优秀硕士推免生还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励、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暑期调研实践项目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累积最高可达10万元。

九、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在2021年10月25日前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欢迎广大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报考湘潭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研究生!

 

联系方式:龙老师 0731-58293240

                                                                           湘潭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1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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